別再損壞公路啦,小心“罰款”找上門12日下午,交通部門執(zhí)法人員在海灣路對涉嫌侵害路產路權的行為依法實施檢查,經檢查發(fā)現,一輛滿載沙子的工程車輛失控闖入綠化帶的同時,嚴重損壞了公路附屬設施并損壞、污染公路路面。執(zhí)法人員進行了實地勘驗,測量損壞和污染公路100余米,現場制作了勘驗筆錄,并通過詢問還原了事發(fā)經過,在取證充分有效后,暫扣車輛證件,責令其清掃路面沙子,恢復原狀,并到交通部門接受相應的行政處罰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》第46、52條規(guī)定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公路、污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;不得損壞、擅自移動、涂改公路附屬設置。根據第76、77條規(guī)定,造成公路路面損壞、污染或者影響公路暢通的,可以處五千元以下罰款;損壞、移動、涂改公路附屬設施危及公路安全的,可以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在此呼吁廣大市民共同維護好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安全,交通部門將加強巡查力度,嚴厲打擊各類損壞公路路面和附屬設施的違法行為,保障公路安全暢通。
據榮成市交通局資料整理 |